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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中包含各省市区的2015-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清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预拨。此次将下达2015年、2016年、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共计107.67亿元,其中,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将扣回229亿元,本次扣减202亿元,本次还将下发9.8亿元。
自2017年起,新能源汽车完成销售上牌后即可预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后续企业申报补贴过程中如符合要求,继续下发剩余补贴,如不符合要求,将追回已下放的补贴资金,此次2018年扣减的预拨付补贴资金就是部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扣减的原因主要就是车辆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或数据上传不符合要求。
以下为政策原文: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0〕16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32号)、《关于做好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6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下达你省(区、市)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具体见附件),用于高效电机推广补贴、2015-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清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预拨。
上述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3”。
你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附件14)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2020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2.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汇总表
3.2015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汇总表
4.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汇总表
5.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汇总表
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7.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8.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2020年6月5日
此次下达的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针对的就是此前完成销售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预拨付文件显示,核定的车辆数为907132辆,本次拨付补贴资金28785万元。核定推广数量最多地区的是安徽,排名靠前的还有深圳、陕西、上海、北京,核定推广数量最多的企业是比亚迪,其次是北汽、吉利、江淮、上汽。
附: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附: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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