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65台校车保险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广大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涡阳公交65台校车保险服务询价项目。3.采购方式:在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基础上,以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保险服务单位。4.购买范围:涡阳公交校车队65台校车(合客牌HFF6661KX5车型/单车32座*32台;合客牌HFF6581KX5车型/单车19座*33台)(详见附件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缴费通知单,投保人将当年度保费支付给承保单位,承保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保车辆保单、标贴和发票交付于投保单位。3.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用药(10万);(1)合客牌HFF6661KX5车型 单车32座*32台;(2)合客牌HFF6581KX5车型 单车19座*33台。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佐证材料);3.具备履行定点协议书规定的承报、理赔及其他服务要求的能力;4.在涡阳县城区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分设机构营业执照),具备城区内25分钟、城外4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快速勘察现场的能力;1.保证投保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做到上门签单。投保人将保费支付给承保单位时,承保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保车辆保单、标贴和发票交付于投保单位,并对所出据的车辆保险单要做到一车一单,不允许出现总保单现象。2.承保单位在承保车辆保险服务工期时,按车辆上一期保险险种服务截止时间进行承保,不得在同时间段重复承保。3.应设有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报案。4.接到报案后,中标人应在城区内25分钟赶到报案现场,城外4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并派专人负责为投保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1)索赔金额在1万(含)以下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2)索赔金额在1万-10万(含)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3)索赔金额在10万-20万(含)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4)索赔金额在20万以上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6.应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并对投保人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服务。7.同一保险人的保险车辆发生双方/多方事故,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8.被保险人发生有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需要提前赔付的,保险人按照可预估的赔付金额先行预付,并不得限制先行预付次数。9.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案,案件在司法程序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精神损失费、鉴定等费用由保险人承担。10.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涉及赔付第三者修理期间费用补偿,由保险人进行赔付。11.被保险人车辆涉及第三者或车上人员伤亡产生的医疗费用,经保险人审核剔除非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后,关于非医保费用保险人给予赔付。1.报价文件递交:报价人需递交报价文件(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报价单(标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内需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2.文件递交地点: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校车队办公室。3.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5时止。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永 138568485862.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服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