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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标

景洪市洪誉公共交通管理经营服务有限公司10辆纯新能源公交巴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08: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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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景洪市洪誉公共交通管理经营服务有限公司10辆纯新能源公交巴士车辆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85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综合交易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2-23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0691-213584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景洪市洪誉公共交通管理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经办人:龙文
办公电话:18988125975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陆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罗燕飞、杨林
办公电话:0691-2226999移动电话:1588763130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ZH532800202400018001001
标段名称:景洪市洪誉公共交通管理经营服务有限公司10辆纯新能源公交巴士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8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1-13 09:00
开标地点:(市)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拟采购10辆纯新能源48座公交巴士,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其中所投的整车产品交付前须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营运达标车型,需提供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https://atestsc.mot.gov.cn/cn/)达标车型查询信息,提供证明材料。 4.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查询结果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绝及否决其投标。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进行查询保留,无须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1-1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2024-12-20 10:35:49
2招标公告.pdf2024-12-20 10:35:5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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