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发布会第十三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江成介绍“十四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将在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智慧交通、行业治理等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其中实现运输服务新突破中提到打造便捷舒适客运服务体系。2025年建设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潍坊、威海等6个国家“公交都市”。加强城乡客运与城市公交对接,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实现乡镇全覆盖。
在实现基础设施新突破方面, 山东将构建内通外联铁路网
打通纵贯南北的京雄商、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旅游高铁和横贯东西的鲁北、青济郑、鲁南等高速铁路主通道,到2025年,高速铁路通车里程达到4400公里以上,省际出口达到10个以上,实现“市市通高铁”。加快市域铁路项目建设,强化普速铁路网连通度,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5年,全省普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000公里。
构建四通八达公路网
加快实施高速公路加密、提速、扩通道,到2025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0000公里,省际出口达到30个以上,六车道以上占比达到35%,基本实现县(区、市)有两条以上高速通达。推进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扩建和穿城路段改建,到2025年,实施普通国省道新改建约2500公里。
构建现代集约港航群。到2025年,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60个以上。加快完成京杭运河主航道“三级改二级”、小清河复航、大清河航道等内河水运工程。
构建多层覆盖机场群
实施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临沂机场航站楼3个改扩建项目,迁建潍坊、威海、济宁3个机场,新建枣庄、聊城2个机场。到2025年,全省运输机场总数达到12个,通用机场总数达到30个。
构建高效便捷城市轨道网
加快推进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积极争取实施潍坊、淄博、济宁、烟台、威海、菏泽、临沂等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到2025年,全省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600公里。
在实现运输服务新突破方面,山东将打造便捷舒适客运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国际航线达到120条,国内民航航线增至670条。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四网融合”。建设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潍坊、威海等6个国家公交都市。
打造经济高效的货运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山东港口初步建成物流港、贸易港、金融港、国际中转港“四港一体”的格局。加快建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规划建设10个海铁公一体化多式联运中心。强化铁路、航空货运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韩陆海联运整车运输,统筹推动中亚、中欧班列扩量增效。完善农村物流三级网络体系,物流配送服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在实现智慧交通新突破方面,建设济青中线和京台高速山东段智慧高速公路示范项目,成为全天候通行、全路段感知、全过程管控示范样板。强化科技创新,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
在实现行业治理新突破方面,加快铁路、公路、港口、机场资源深度整合,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什么是“公交都市”呢?
“公交都市”是城市为应对小汽车数量高速增长和交通拥堵所采取的一项交通战略。已成为全球各大都市的发展方向。东京、巴黎、伦敦、新加坡、香港、首尔、哈尔滨、哥本哈根是世界闻名的八大公交都市。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都市的总体定位是: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较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
“公交都市”建设理念
(1)紧凑城市,使70%的人口居住和就业集聚在公交走廊两侧;
(2)模式多元,形成“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
(3)统筹衔接,实现地下和地面交通、大容量和中低运量交通、机动化和非机动化交通的有机结合和有效衔接;
(4)空间提升,集成轨道、公交、慢行系统及交通环境等要素,打造安全、畅达、绿色的交通空间,提高市民出行品质;
(5)实现交通与城市、经济、生活和谐共生。
“公交都市”的标准
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没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城市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3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
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比例达到5%以上。
城市公共交通的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公共汽电车交通责任事故年均死亡率控制在4.5人/万标台以内。
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
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比例达到5%以上。
城市公共交通的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公共汽电车交通责任事故年均死亡率控制在4.5人/万标台以内。
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公交都市”的建设进程
2011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共有两个批次37个城市成为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
2012年10月, 交通运输部研究确定北京、济南、石家庄、太原、大连、哈尔滨、南京、郑州、武汉、长沙、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共15个城市为首批“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2013年11月,交通运输部研究确定天津、保定、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新乡、株洲、广州、柳州、海口、贵阳、兰州、西宁、银川共22个城市为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创建城市。
“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部批复了50个创建城市。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原则同意河北省张家口市等50个城市作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的通知 )
2017年12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报,决定命名上海市、南京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2018年12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报,决定命名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银川市共12个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2020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报,决定命名石家庄、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合肥、南昌、济南、青岛、株洲、柳州、西安、乌鲁木齐市12个城市共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资料来源:新时报、轨道上的都市圈
编辑整理:城市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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